严厉查处食用植物油领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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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文表示,今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对食用植物油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监控执法,强化问题整治,严厉打击食用植物油掺假、质量不合格、标签贴错等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主体2581起,罚款6964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4起。这有效遏制了食用植物油领域的违法行为,保护了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三起常见案例。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食用植物油掺假、虚假标识、利用回收原料生产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等案件。今年7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一家食用植物油企业涉嫌掺假等违法行为。经查,涉案人员于3月至5月期间,使用菜籽油和豆油的混合物包装作为菜籽油销售;他们利用经销商退回的过期特级初榨橄榄油,添加散装葵花籽油冒充进口橄榄油、葵花籽油;使用虚假标签误导包装食用油的原料、生产工艺和质量;他们利用颜色变化等手段模仿他人的注册商标。沾益区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依法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处以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65.38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五年禁入的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食用植物油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案件。今年7月,根据问题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南宁市一家食用植物油包装企业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在该公司生产场地的废料房内发现了一瓶名为“芝麻油爽肤水SK1708”的物质。经抽查,发现“芝麻油爽肤水SK-1708”含有苏丹红I。据了解,涉案人员于2月至5月期间在食用植物调和油中添加了上述“芝麻油爽肤水SK-1708”。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立案侦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查处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中掺假、标签错误行为。今年4月,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线索,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西安市一家食用植物油企业展开调查。经查,2024年6月以来,涉案当事人将棉籽油与标有“纯菜籽油”、“一级大豆油”的同类型油品混合使用。l”,非法获利2480.38万元。违法掺假、掺假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当事人还涉及标签上的成分与实际内容不符等标签不当行为。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双食品生产工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五年禁入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