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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电《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沪金风决字[2025]号)有规定,未充分了解投保人风险状况,被上海金监局罚款11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罚款合计50万元,1名责任人被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严雪(时任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受到警告因拒绝使用登记的保险条款、未充分了解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罚款14万元。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谋取不当利益,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禁止其他机构进入寿险行业。袁卫东(时任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公司负责人)因未按要求使用登记保险条款、未了解投保人风险状况,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20万元。朱东平(时任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险部负责人)因未按要求使用登记保险条款、未充分了解投保人风险状况,被上海市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6万元。以下为该句原文: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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